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乌永陶:服务保障“和谐陕西”建设 推进司法行政“六大行动”

为推进“中国梦”的实现,省委提出了建设富裕陕西、和谐陕西、美丽陕西的奋斗目标。“和谐陕西”是实现“陕西梦”的根本保障,是以法治陕西为基础和保障的,是民主法治、安定有序、公平正义等为特点的法治陕西。实现中国梦、陕西梦、法治梦,就必须以十八大精神和省委决策部署为统领,坚持“勇创新、敢担当、争一流”工作理念,以“服务发展大局、建设法治陕西”六大行动为抓手,在加快“三个陕西”建设、实现“陕西梦”中有新作为,持续推进全省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创新发展。

一是全力实施“法治陕西推进”行动。法治陕西建设是法治中国建设的组成部分,是依法治国方略在我省的具体实践,也是实现“陕西梦”的重要保障。尽快完成《法治陕西建设实施纲要》的制定和审批工作,并以此为统领迅速掀起法治陕西建设新高潮。要按照十八大报告提出的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,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,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,增强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”的要求,进一步深化我省首创提出的“板块式普法”大格局,下大力气做好“六五”普法和“法律六进”工作,突出抓好领导干部、公务员、青少年等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,引导各级政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和管理社会,教育社会公众依法合理表达诉求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扎实开展“法治城市、法治县(市、区)”、“民主法治村”、“依法行政示范单位”等创建活动,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。巩固全省法治文化建设“十百千”工程成果,建设一批“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”。抓好“六五普法宣讲团”、“法治陕西大讲堂”、法制教育基地和陕西普法网等重点普法载体建设。

二是全力推进“千所万人抓化解、力促三秦大和谐”行动。深入开展“千所万人抓化解”活动,创建“无矛盾纠纷上交司法所、无矛盾纠纷上交单位”,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。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的工作程序、提升工作水平,抓好行业性、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,进一步完善和深化“三调联动”工作机制。全面落实人民调解员的考核考评、表彰奖励、困难救助、抚恤和优待机制,尽快将调解工作三大经费列入财政预算。3年内对全省12万人民调解员轮训一遍,力争95%以上的调委会达到“五有”、“六落实”、“六统一”标准。

三是全力推进“特殊人群帮扶雨露”行动。做好包括服刑在教人员、刑释解教人员、社区矫正人员、吸毒人员、艾滋病患者等在内的特殊人群服务管理。作为特殊人群管理的组长单位,要抓好自身管理的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。健全完善和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的“必接必送”和“无缝对接”工作机制,实现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、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矫治的封闭对接。大力推动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纳入人社部门就业培训计划,让他们有文化、有技术、有业就、有学上。建立三级社区矫正管理机构,制定出台《社区矫正人员管理细则》,强化管理管控,实现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低于1%的目标。

四是全力推进“法律服务惠民”行动。选强选优,配备好顾问律师,更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“一对一”法律服务工作。积极为重点项目、中小企业、省直机关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。利用“12348”信息管理平台,努力打造“城市半小时、农村一小时”法律援助服务圈。发挥好农民工维权工作站作用,落实律师服务“三农”十项举措和公证服务八项便民措施,继续开展“百处万件”公证法律援助和司法鉴定援助等活动,构建覆盖全省城乡的法律服务网络,全面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社会满意度。

五是全力推进“监所管理规范化提升”行动。全省监狱、劳教(戒毒)单位,要始终抓住监所管理规范化提升行动不放松,为2015年实现安防能力、改造提高、执法条件、管理效能达到“西部一流、全国先进”水平的目标不懈努力。按照“零脱逃、强规范、上水平”要求,着力完善安防工作制度、机制和管控、防御体系,确保无脱逃、无重大狱(所)内案件、无重大疫情、无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。扎实开展“教育改造质量年”活动,创建教育改造“精品工程”,不断深化警务督察和明察暗访,切实增强信息化条件下的执法公信力,确保狱所执法、综合管理、设施设备水平明显提升。

六是全力推进“勇创新、敢担当、争一流”行动。要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,与落实中央“八项规定”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和“学宪法、学党章、读经典”活动紧密结合,把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起来,打造一支政治可靠、立场坚定、素质过硬、作风优良的司法行政队伍。构建“大学法、大培训、大练兵”长效机制,有计划地组织机关干部到基层一线锻炼和基层后备干部到机关挂职,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工作能力和水平。

(作者系省司法厅党组书记、厅长)